业务研究项目系列之担保(第二期)——论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管理
发布日期:2016-11-25 信息来源:担保业务讨论小组一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以及业务规模和业务类型的不断拓展,担保公司不良资产也在增加,这就急需建立一整套的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不仅仅停留在担保业务的办理的过程中,而且体现在对于出险项目如何化解的后续不良资产的经营管理中。担保业务和风险息息相关,解决风险敞口的最终重任将集中于公司对于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能力。长期以来,不良资产管理作为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担保业务开展的整个运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经济处于下行通道的低迷期,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随之增加,如何将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的处置,真正实现担保运营的“有代偿、无损失”,成功化解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已经成为衡量担保公司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担保公司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 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设计相对完备的代偿预案、密切跟踪项目运营、准备诉讼追偿方案、制定完善的资产处置经营策略等风险防范措施使得因担保代偿、投资的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顺利而形成的资产避免价值贬损。经验表明,代偿风险是担保公司经营发展必须面临的管理风险,因此,对代偿后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对不良资产开展有效的经营管理活动,可以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降低逾期和代偿率,提高资产质量的目的。这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担保行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担保规模的不断增长,担保代偿并由此形成不良资产不可避免。担保行业自身机制的完善和成熟使得担保成为金融交易一个比较重要的增信补充手段,与此同时也对担保行业的风险化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在承做风险、运营风险之后能够真正控制住资产损失风险,这才使得担保业务的运作流程真正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公司完善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
担保行业在发展初期业务研发侧重点在于市场开拓,通过创新和设计较为新颖的担保交易结构,寻找市场中的潜在需求。伴随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担保规模的扩大,对于担保流程优化的关注越来越多,建立更加完善且适应市场坏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成为担保公司业务成熟的又一个标志。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可能产生的不良资产搭建一个处置和经营平台,解决公司业务风险的最终出口问题,是公司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三)是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对已经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合理经营,既可以将资产损失降到最低,又可以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即在满足公司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代偿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创造效益。
二、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的常见问题
同金融机构业务的风险管理组成要素相似,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也可划分为诸如法律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政治风险等,但具体细化到担保业务的一个环节,风险识别与控制常常同现存的问题紧密相关。担保公司目前管理不良资产的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现存的资产质量不高、损失率大。目前担保机构通过诉讼后能够拍卖成交的资产较少,而大多数用来抵债的房地产均有法律瑕疵或者他项权利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优先权或者非首封等问题,处置的遗留问题很多。代偿预案中往往考虑的抵押物情况过于乐观,随着项目条件的恶化,纠纷以及衍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起来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
2、债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落空风险。不良资产在发生初期如果错过了控制资产的最佳时机,被动局面不容易从根本上实现扭转。随着时间的一再拖延,可能面临合同对象被撤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导致处置不能或处置期限较长等问题。
3、处置成本偏高且供过于求,很难寻找到合适的买方市场。为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原则,目前资产交易大多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但程序较为繁杂。目前还没有信息相对透明的成熟公开市场进行便宜操作,通过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的成本极高,增加了资产的处置难度和损失风险。
结合工作实践并经初步梳理,本文认为导致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1、外部原因。
(1)债务企业费尽心力逃脱债务。 债务企业通常利用子公司、控股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来转移公司资产,使得债务人本身丧失偿债能力。债务人或通过其他一般债权人提前进行查封资产,并怠于处置,导致担保公司优先受偿权无法及时进展。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当地利益或维稳等因素出发,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项目的实施或利益的分配,影响到公司的权益。
2、内部原因。
(1)合同、协议不规范,操作过程有疏漏。在众多遗留的有关不良资产的诉讼中,合同条款的不全面和疏忽为后来许多问题的滋生留下了隐患。
(2)设置连带担保保证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般而言,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在客户提供的抵押物的估值明显低于预期代偿资金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一般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营企业提供信用反担保或者再附加合作对象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实际掌控连带保证方、连带保证人的资产信息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实物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代偿,担保公司很可能面临追及的资产被转移或者权利已经被限制的情况,处理后续问题会变得格外复杂。此外,在对连带责任人的担保责任进行追索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否则担保人可能以此为抗辩使得担保公司的正当权利落空。
(3)诉讼时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密切相关。在初期的业务开展中,担保公司一般都是代偿后以债权人的身份按追偿权方式介入的,所以就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所以项目承办人在进行项目统筹管理时应该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掌握清楚,以避免错过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未来担保业务一旦发生代偿,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将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统计,使项目在公司业务流程的开展中能够很明晰地提醒项目承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维权措施。
三、加强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
加强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要把担保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看成一个整体,综合予以考量。随着担保业务的逐渐规范和成熟,必须有相应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与之匹配。
1、加强尽职调查中对资产调查部分的细节管理。在项目办理阶段,业务人员应着力对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情况进行较为完备的调查。除访谈外,尽可能辅助工商、房产档案查询工作,对关联资产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以便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应对,把握项目主动权。
2、项目代偿预案应细化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在项目运营阶段,业务人员要提前预判,设计较为稳妥的项目运营方案,解决项目办理初期的一些措施落实难题。项目人员要对在保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核实代偿预案的合理性与执行可能性。一旦出现资产缩水或者权属变动时要保持敏感,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较为优化的运营管理过程中。
3、完善债务人和保证人送达地址统计制度,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担保公司的业务项目经理都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于送达地址的规定要灵活地应用于业务运作过程中。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定期更新的被告送达地址的统计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并制定送达地址通知书,已避免诉讼阶段繁杂的送达流程。
4、提高法务及业务人员的资产处置能力,拓宽视野,使得经营手段更加多样化。资产处置是一门学问且随着金融企业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于资产处置方面的人才有更大的需求。担保公司的人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更应该拓宽视野,提高自己对资产价值的预判能力。如果能够将理论知识同具体的担保业务实践相结合,将不良资产处置定位为担保公司的又一业绩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资产处置经营的方法,将会给担保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5、加大同资产管理公司等专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之间的联系,探讨合作模式,增加公司资产保全的灵活性。担保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人员配备同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无法相提并论,但业务的不断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探讨新的合作路径,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现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预期有较大收益的资产要穷尽一切手段追偿,而对于预期损失较大的资产可以尝试打包进行债权转让的途径,以期能够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进行一个较好的衔接,互利共赢。
综上所述,随着担保行业逐渐发展至稳健、成熟阶段,作为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不断探索不良资产管理、经营的新途径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研究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策略、方法、机制,以便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真正提高担保公司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