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小众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发布日期:2017-08-31
民用爆破器材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种炸药及其制品和火工品的总称。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3个主要大类及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气囊用点火具、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和原材料(硝酸铵、工业黑索今、太安等)。民爆器材在采矿业、基础建设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工业炸药是指用于采矿和工程爆破等作业的炸药;工业雷管是指在管壳内装有起爆药和猛炸药的工业火工品;工业索类火工品是指具有连续细长装药的索状工业火工品的总称。
一、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目前的民爆器材生产技术主要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方式获得。现阶段,我国民爆器材生产线均初步实现机械化、连续化,具有一定程度的自动化和远程监控功能。
由于民爆行业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及行业监管的特殊性,民爆行业需要持续提升生产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控制水平和产品质量监测水平,以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对技术进步工作的引导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发布了《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工业炸药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行业技术进步成效较显著。
产品技术方面,充分吸取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重点发展现场混装炸药、乳化炸药、导爆管雷管等安全高效环保的产品,推进产品的升级换代;生产技术方面,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再创新,直接使用液体硝酸铵的炸药生产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炸药制品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方式,工业雷管生产采用人机隔离、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在线存药量和固定作业人员。
二、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价格指导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对民爆行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不同于大多数完全市场定价的化工产品,2014年12月之前民爆行业的产品出厂定价接受政府的指导,在允许的基准价浮动范围内由生产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自1996年确定价格指导以来,民爆行业的价格指导共进行了3次主要调整,使生产企业具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
2.各环节许可证制度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其中,国家及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公安机关负责颁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产品流向监控
为保障社会公众安全,国家对民爆器材实行流向监控。在购买民爆器材前,使用单位应在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双证”,公安机关通过对“双证”申请的审批可提前掌握交易信息;民爆器材运达目的地后,公安机关通过对具体运输、交易及使用信息的收集掌握民爆器材的实际流向。
4.销售模式
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原条例》严禁生产企业自销,使用单位应凭《爆炸物品购买证》向指定的供应点购买。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条例》废止了《原条例》,从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模式。2012年6月1日实施的《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由爆破作业单位依法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自主选择购买”。
5.一体化经营模式“十一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普遍在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上未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延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民爆生产企业近年来积极向爆破服务领域拓展。中长期来看,以爆破需求带动民爆器材产品的升级变革是国内外民爆一体化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
三、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民爆行业的上游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行业,硝酸铵是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硝酸铵是以煤炭或天然气为原料制作合成氨,以其为基础加工而成的。硝酸铵有三种用途:主要用作民爆器材中工业炸药的原料;二是改性或加工成复合肥用作农用化肥;三是出口;四是少量用于制冷剂、氧化氮吸收剂和色层分析试剂等领域。
目前,我国硝酸铵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生产企业包括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解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金象化工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从硝酸铵生产工艺而言,分为煤源型及气源型,如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气源型生产工艺,而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煤源型生产工艺。
除硝酸铵之外,其他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但占比较小,主要包括乳化剂、膨化剂、包装用品等。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民爆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采矿业和基础建设业。
民爆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息息相关,“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力度,矿山开采增长较快,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新增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民爆行业提供了新的市场。
“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基础性行业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随着国内产业分工的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将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将带动相应的矿产品需求及基础建设投资,进而拉动对民爆器材的需求。而“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预期国家将在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将对民爆行业新一轮的稳步发展形成有力的支撑。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因素
1.市场需求稳定
民爆行业是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在采矿、基建等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等基础性行业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2.产业政策支持
产能总体保持稳定,工信部在《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以实际产销量为依据,对产能实施动态调节。从全国整体来看,未来行业的总体产能预计将维持在目前水平,市场整体竞争格局呈温和状态。
产品结构升级《技术进步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以胶状乳化炸药、导爆管雷管、高可靠性导爆索为代表的安全、高效的产品品种,将胶状乳化炸药产量占包装炸药的60%以上、导爆管雷管占工业雷管总产能的50%以上作为阶段性发展目标;同时鼓励直接使用液态硝酸铵原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民爆产品未来将在行业政策指引下,向更可靠、更安全、更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二)不利因素
1.产能布局失衡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故民爆生产企业未来获得新增产能受到一定程度限制。生产企业在无法获得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如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横向兼并等成为民爆生产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的产能分布呈现东部相对饱和、中西部相对不足的局面。
2.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我国民爆行业基础研究较为薄弱,制约了我国民爆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导致民爆行业部分技术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而民爆行业的科研难度、巨额资金投入以及科研效益的不确定性,也令规模较小的民爆企业无力实现自主创新。
3.全国性竞争局面尚未形成
由于民爆产品的特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较大限制,短期内全国范围内的充分竞争格局尚无法完全形成,区域性市场格局预计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不利于民爆企业在充分竞争环境下提高核心竞争力、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