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08-18
贷后管理是自贷款发放至责任解除期间,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管理和服务,项目经理为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
一、贷后管理分为非现场检测及现场检查:
1.非现场检测。项目经理应定期对客户的财务和经营关键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查证客户结算账户和资金流量变化情况。
2.现场专项检查。项目经理应每季至少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客户展开现场检查,对非现场检测中发现的有异常变动或出现风险预警的,项目经理应随时深入现场展开检查。项目经理应于现场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出具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报告,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风险管理部。
此外,项目经理应做好统筹安排,尽可能做到各项检查及业务调查不重复,时间不重合。
二、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跟踪客户已到位借款使用情况,检查资金流向及用途,督促合规使用资金;
2.按期核查客户财务报表情况,分析是否有异常变动;审查客户通报的重大事项,掌握客户组织形式,资本构成,经营范围等主体构成因素的变动情况;
3.定期走访客户,了解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异动;
4.跟踪监督抵质押物保管、使用、保养情况,以及担保人信用变化情况;
5.了解客户是否存在违规、受处罚及涉诉情况;
6.了解客户还款资金来源,分析是否有按期还款的能力;
7.及其他关注点、风险点。
此外,项目经理应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实施重点管理:
1.关联企业多,行业分布广,主业不突出,经营不稳定;
2.业务额度大、期限长,潜在风险大;
3.借款增幅大、数额大,已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4.涉及案件笔数多或金额大;
5.项目经理认为其他情形的。
项目经理应根据定性和定量分析结果,每季末20日前对贷款业务资产质量进行五级风险分类,风险部负责审核并予以确认,做好不良贷款的登记工作。贷款项目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一般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项目放款后定为正常类。再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及时预警。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分类调整:
1.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大,发展前景严重受阻并出现明显下滑的;
2.大量从事资本市场投机运作或有此嫌疑的;
3.主要负责人、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违法事实、嫌疑或重大负面消息的;
4.在银行出现违约,或难以从银行取得新贷款的;
5.被有关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或立案调查的;
6.因突发不利事项(包括重大涉诉案件)产生风险或风险隐患的;
7.项目经理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调整为关注、次级类贷款的,有业务部门负责重点管理;对调整为可疑类的项目的,业务部门负责重点管理,风险管理部门参与管理;调整为损失类的项目移交法律事务部管理;
通过贷后管理发现项目存在风险包括风险评价为次级、可疑、关注、损失的以及专项预警或遇突发性事件,预期不能如期解除责任的,检查人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提出风险项目处置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履行相关实施程序。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1.未按规定开展贷后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的;
2.未核实风险信号的真实程度;
3.由于贷后管理不利,导致抵质押物发生损失的;
4.未及时发现应该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
5.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风险情况的;
6.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上报或未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处理,造成风险扩大或产生损失的;
7.检查报告有弄虚作假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