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九大】“人格权”首次写进十九大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30 信息来源:风险管理部 张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这是“人格权”一词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1986年民法通则就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作为我国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专设“民事权利”一章,该章的前两条就是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特别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在我国宪法中也有规定,是公法上权利和私法上权利的结合。十九大报告将人格权与人身权、财产权并列加以保护,充分体现了执政党的现代法治理念,顺应人权和人格权保护的历史潮流,彰显人文关怀,把对人民的权利的保护放在至高的地位。
人格权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格权,继承了民法通则加强人格权保护的优良传统,是保障人的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基本要求,是顺应人民呼声,保障民生,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的价值的应有保障,是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