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劳守法致富”,收入分配改革未来怎么改?
发布日期:2017-11-08
收入,是和百姓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话题之一。在中国,“勤劳守法致富”一直是社会价值所向,也是公众内心的强大精神支柱。不过,随着劳动概念多元化,在某些领域由于城乡差别、地区差异等原因,体现不出“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等价值取向。
报告强调“勤劳守法致富”和“两个同步”,传递了收入分配改革新信号:未来,收入分配改革可能将更关注改善劳动力市场、改革再次分配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普惠性与公平性等,进而强化“勤劳守法致富”这一社会价值观。想要实现“两个同步”,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切实改革再次分配机制,用好财税等调节功能,着力改变贫穷与富裕的代际传递,为“勤劳守法致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财税分配是政府再分配调节的主要手段,对富人多征税,对中等收入少征税,对低收入群体不征税,甚至进行补贴。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尤其是工资、劳务所得的抵扣等,切实减轻中低收入的税收负担;调节过高收入所得,尤其对投机所得加大调节力度,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削峰填谷”之举。值得注意的是,注重公平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效率,切实避免在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时候,挫伤高收入群体的劳动积极性。
其次,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要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是为中低收入者“勤劳守法致富”开源节流之举。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均等现象: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进城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等。这些都是“新矛盾”判断的重要内容。
其三,加大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对低收入群体的精准扶贫等,必然使得中低收入者减少在这方面的支出,使得低收入者增加收入来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工程,也能免除中等收入群体的后顾之忧。
其四,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避免对“勤劳守法致富”的扭曲。当前,财产性收入甚至成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重要来源,国家应加强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尤其重视中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在财产性收入的普惠性与公平性。例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房子的投资属性,从而避免房价对“勤劳守法致富”的扭曲。
报告为什么专门强调“两个同步”呢?这是因为,虽然从劳动力市场自身调节机制来说,劳动生产率提高往往会带动劳动报酬的同步提高。但这一机制却存在时滞性,甚至会出现市场失灵,即资本的逐利性,未必都能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这需要政府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来弥补。我国92%左右的家庭收入来源为劳动所得,因此强调这一点对于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