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方向

发布日期:2017-07-03   

一、由“存量资产打包”转为“主动生成资产”的新思路

传统的思维模式是以现有的存量资产,经过筛选、打包、再发行资产证券化。采用这种商业模式的重心在于能够以有优势的低成本资金获取优质基础资产,再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得两边间交易的套利价值。

但目前商业保理公司资金有限、常见的保理存量规模也不大,一般是五千万、一个亿为主,要累积到五个亿以上的经济规模存量确实是有困难。

就算掌握了许多大的优质客户,但在形成资产的过程中,又会碰到过桥资金的取得困难、成本又高,这样与面对优质客户期望的金额大、成本低的资金互相背离与冲突。

依托在产品或结构的创新下,主动找寻战略合作方“生成资产”。比如购买资产、重组资产、双SPV模式、再证券化、集合模式等都是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方向。

保理资产的基础是庞大、分散、不易管理的应收账款,这些资产在证券化产品发行之后进行运作,需要有严谨的机制作为保障。交易管理、账款核查、到期催收、资金监管等都是保理业务的重要工作,也是保理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通过主动把从静态资产经过“资产收购、重组、发行、管理”四大创新服务,这就是“产品或服务升级”。

通过这种高效专业的产品设计、专业技术管理、信息透明度提高、高效信息化沟通等增值服务推向资本市场、对接机构投资者,这样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效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二、保理公司及企业双向合作互赢共存

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应收账款整理发行证券化产品,我们从“资产分散”及“信用增级”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企业拿自己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发行ABS,可以发现债权人是高度集中在一家或少数几家集团内的关联公司,靠的债务人分散或发行企业的强担保。

其次,经过保理公司发行证券化,主要靠的是原始债权人及债务人的高度分散,做到信用超越。

也就是“企业发行或保理公司发行”其实等同于“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差异。如果集团具有优质资信,那么就可以将集团中各家公司的应收账款透过“内部转让”的方式,集中到特定公司发行。这种案例多发生在优质核心企业,拿下游销售链条上的应收账款为基础来发行。

反之可以透过“外部转让”将应收账款转让到保理公司,透过资产分散、摊薄风险的特性去发行资产证券化。这种案例多发生在优质核心企业,拿上游供应链条上的应付账款为基础来发行。

以上这两种模式的应用就是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面向上游供应链及下游销售链的资产证券化典型及应有的分工模式。

三、代理人模式有利于保理公司成为轻资产企业的发展

代理人模式就是商业保理公司不担任原始权益人,而是受众多家企业(债权人)的委托代为管理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也就把资产池成千上万笔资产进行信息披露,或者进行信息的统计,然后包装成金融产品去推荐给投资者,这就成了信息中介。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保理商无需支付保理融资款,节省资金的占用,也不承担任何基础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操作简便、无风险的管理业务。

四、动态资产池、动态产品结构将成为重要创新方向

国内应收账款证券化市场目前呈现出静态资产池、单一维度产品结构,主动管理不是太强的特点。一方面难以满足原始权益人或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在被动管理的情况下不易成为规模化大类基础资产,因此动态资产池、动态产品结构将成为下一步重要创新方向。

所谓动态资产池分为循环购买结构和循环资产池两种方式。信用卡贷款还有一些消费贷款是随借随还,随时恢复额度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而关于动态产品结构,在一些项目中产品设计了N年期限,每n年开放一次。有些投资者或者融资方担心期限太长,每n年投资者有回售选择权,如果到时全部回售,则流动性风险很大,像REITs里面十八年每三年开放一次既可以回售也可以申购,原始权益人或者关联机构对于B类证券有优先收购权,这就是动态的产品结构。

五、储架式发行将成为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首选

目前深交所、上交所、报价系统都推出了这种储架发行的模式,就是说对于同质化比较强的资产类型,如果交易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就可以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如民生银行安驰项目,基本上每期发行是按照证券化的标准,借助于民生银行根据证券的要求搭建的系统,然后进行一些标准化的资产的生成。生成之后可能在一两周就可以完成一单证券化项目,这其实就是批量模式化,这样的标准化程度很高。

六、发行集合保理产品

发行集合资产证券化可以解决单个保理公司体量小的问题,但由于多家保理公司共同参与,可能存在“木桶效应”,即某一家评级较低的公司将整个资产包评级拉下来。针对此种情况,有以下解决方式:

1.明确资产单一性,采取互联网众筹的方式,各大保理公司认缴一部分。由于资产单一性,因此不存在公司评级资质对整个资产包影响的问题;

2.采取统收统支的方式,各家保理公司对于各自的资产风险自己兜底,跟其他的保理公司无关。在此模式下,需要对保理公司的准入门槛进行设定。

七、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将得到发展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不高,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容量的持续扩大,二级市场的发展、尤其是产品流动性的提升,直接影响到一级市场的发行成本和参与机构的热情。

未来应积极建立完善的回购交易机制、推动做市商制度、让银行间与交易所互联互通、建立科学有效的收益率曲线等措施,提升市场流动性。

八、跨境ABS产品

跨境ABS产品是以自贸区内外的境内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在自贸区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区内的境内外投资者通过在自贸区开立的自贸账户(FreeTradeAccount,FTA)进行投资交易。

2015年6月,在“清华五道口金融家大讲堂: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人员均表示支持跨境ABS产品在上海自贸区进行试点,透过在上海自贸区发行跨境ABS产品拓宽离岸人民币的投资渠道、深化人民币国际化、通过丰富的金融产品类型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自贸区。

综上,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政策支持及内、外在需求的强力推动下,可以预见2017年的企业ABS市场将呈现更为多样化、活跃的发展与庞大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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